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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盘活存量,促进人岗相适,推动全区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人员的合理流动,经研究,决定对部分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正、人岗相适、竞争择优的基本原则。
二、选调岗位
本次共选调公务员26名和参公事业人员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见《2020年常州市武进区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岗位表》。
三、选调范围
(一)区级机关公务员岗位
1.全区区级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工作人员(不含公、检、法)。
2.全区参公单位已进行参公登记,且符合直接交流到实施公务员法机关条件的参照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
(二)参公事业单位岗位
1.全区区级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工作人员(不含公、检、法)。
2.全区参公单位已进行参公登记的工作人员。
四、选调条件
(一)具有良好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选调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4年5月27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选调岗位表。
(三)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尚未解除的;未满规定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具有应当实行回避的情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本次选调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5月26日--5月27日
上午09:00—11:30
下午13:30—16:00
报名地址:各选调单位(具体详见选调岗位表)
2.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2020年常州市武进区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报名表》、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3.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各单位应对本单位参加选调的人员给予支持。
(二)综合评价
本次公开选调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制定面试方案,报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由选调单位的主管部门另行通知。选调方式如下:
各岗位报名人数不足10人(含),可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若报名人数超过10人,一般在面试前进行综合素质能力测评,根据测评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
各岗位综合评价成绩均按面试成绩确定,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