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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常州市纪委监委机关(含市委巡察机构、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拟公开选调公务员8名,市纪律审查管理服务中心拟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2名: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一)常州市纪委监委机关(含市委巡察机构、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
职位1:一级科员2名(专业不限,有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文字相关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
职位2:一级科员3名(法律类专业或有司法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
职位3:一级科员3名(法律类专业,有司法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
(二)市纪律审查管理服务中心
岗位1:科员2名(专业不限,有文字工作经历或较强综合文字能力)。
二、选调范围
1、常州市纪委监委机关(含市委巡察机构、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选调范围为常州市各级机关在编在岗且已登记备案公务员及符合直接交流到实施公务员法机关条件的参公管理机关(单位)的人员。
2、市纪律审查管理服务中心选调范围为常州市各级事业单位(驻常垂直管理事业单位除外)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素质能力。
2、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3、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常州市纪委监委机关(含市委巡察机构、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选调职位
(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中共党员,政治素质过硬,吃苦耐劳(需要经常加班、出差,比较适合男性)。
(3)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其中2015年以后新录用的选调生和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分别为3年和5年。
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
(4)科级干部45岁以下(1974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干部35岁以下(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市纪律审查管理服务中心选调岗位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政治素质过硬,中共党员优先,吃苦耐劳(需要经常加班、值班)。
(3)符合在本单位工作的最低年限。
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
(4)年龄在35岁以下(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务(政纪)处分或半年内(截止发布公告日)被诫勉谈话的。
3、在试用期内的(截止发布公告日)。
4、其他不宜进入市纪委监委机关、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市纪律审查管理服务中心工作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