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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是常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基本职能是开展教育政策研究,负责全市教育科学研究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市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继续教育的研究工作;为教育门户网站建设提供技术保障和信息维护服务。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岗位设置的实际情况,拟在常州市教育系统中选聘教研员2人。
一、选聘对象
常州市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优秀教师。
二、选聘岗位及条件
(一)选聘岗位及数量
中学数学教研员1人, 中学地理教研员1人。
(二)选聘条件
1.中学数学教研员:
(1)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5月18日以后出生)。
(4)教学功底扎实,具有常州市骨干教师及以上称号,有高中教学经历,担任高三毕业班教学五年及以上。获评省基本功或评优课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5)科研能力较强,有多篇论文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
2.中学地理教研员:
(1)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5月18日以后出生)。
(4)教学功底扎实,具有常州市学科带头人及以上称号,有高中教学经历,担任高三毕业班教学五年及以上。
(5)科研能力较强,有多篇论文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主持省级及以上课题(限规划课题和教研课题)。
三、选聘程序
1.成立选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相关人员组成。
2.现场报名。凡符合选聘条件并有意应聘者,请于2020年5月22日,到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办公室(417)报名。(联系人:俞老师;联系电话:13915086875)
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含学习简历、工作简历、教育教学与教科研的实绩和获奖情况等)(打印稿)
(2)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主要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近期2寸免冠登记照片一张。
3.面试。由常州市教育局负责对符合选聘条件的教师进行面试,面试要求另行通知。
4.办公会议决定。召开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办公会议,对通过面试的教师进行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
5.公示。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将拟录用人选名单在发布选聘公告的相应网站公示一周。
6.报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选聘单位在一周内负责将各项考核材料的原始件和在常州人事管理系统填写打印的《常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呈批表》(一式四份)报市教育局人教处,由人教处审核汇总,并按规定程序到市人社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7.签订聘用合同。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核定相应岗位。聘用合同的签订方法按《常州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常政发〔2004〕250号)要求执行。
原标题:·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选聘教研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jyj.changzhou.gov.cn/html/jyj/2020/CKHNPPHO_0518/1081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