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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组织路线,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准备工作,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有效破解农村优秀人才匮乏、村干部后继乏人等突出问题,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根据自治区党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和乌兰察布市委《鼓励优秀人才返乡创业、回村任职的意见》(乌党办发〔2018〕1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积极鼓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优秀人才到村任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员范围
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包括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乡村教师)。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发展本领过硬。熟悉党和国家关于“三农”的方针政策,有见识、有头脑、有闯劲,能够适应推进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基层治理的需要,带领群众发展创业、脱贫致富。
3.协调能力过硬。熟悉基层治理,善于做群众工作和处理复杂矛盾。
4.服务水平过硬。热爱农村工作,有较强的宗旨意识和奉献精神,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对群众有感情,热心为群众办事,不怕吃苦、甘于奉献。
5.作风品行过硬。为人正派,办事公道,严于律己,遵纪守法,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品行端正。
6.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学历为大专及以上。特别优秀的干部职工,年龄可适当放宽至不超过55周岁。
7.具有农村工作经验,能够坚持吃住在村,身体健康。同时,必须与原单位工作脱钩。
三、政策待遇
1.优化报酬待遇。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到村任职期间,保留原单位工资福利和职称评聘等待遇。村“两委”换届过渡期间,按现行村“两委”成员报酬待遇标准给予补助;经换届选举并依法进入村“两委”班子担任村支书、主任“一肩挑”职务的,可享受不低于村党组织书记报酬待遇1.5倍的工资,担任其他“两委”成员职务的,薪酬待遇按村党组织书记待遇的80%核定,并按要求定期予以调整。
2.畅通晋升空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到村任职并经依法选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满一个任期经考核优秀且符合任职条件的,按照自治区党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择优提拔使用,在村任职期限计入本人基层工作经历,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参考依据。
3.注重表彰激励。对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贡献突出的到村任职人员,在不违反相关政策法规条件下,通过合法程序,从村集体经济经营性纯收入中拿出一定比例进行奖励,提高报酬待遇;同时优先向县委、政府或上级党委、政府推荐表彰奖励。
4.搭建创业平台。鼓励到村任职人员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组织或领办、创办农牧业专业合作社等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在土地使用、规划立项、审批、税费缴纳等方面享受县委、政府相关优惠政策。
5.落实政治待遇。对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且经法定程序进入村“两委”班子的到村任职人员,积极推荐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人选。
四、报名方式
有意到村任职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乡村教师等自愿申请,填写《兴和县党政机关事业人员到村任职自荐表》,经本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至县委组织部302室,报名时请携带自荐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一张近期一寸蓝底照片(贴自荐表上)交报名处审核。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5月20日晚6时(周六、日不休息)
《兴和县党政机关事业人员到村任职自荐表》可以到兴和党建网下载或者到党政大楼前楼组织部302室领取。
本公告由兴和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0474—7212254
中共兴和县委组织部
2020年5月12日
原标题: 兴和县关于鼓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优秀人才到村任职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inghe.gov.cn/information/xinghe11633/msg2327558167909.html
原标题:兴和县关于鼓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优秀人才到村任职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inghe.gov.cn/information/xinghe11633/msg23275581679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