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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原省卫生计生委、财政厅、人社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基层卫生骨干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苏卫基层〔2016〕2号)和市卫健委、财政局印发的《关于开展2020年基层卫生骨干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省优秀基层卫生骨干人才遴选工作,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范围对象
面向全区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在岗聘用的医药护技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遴选省优秀基层卫生骨干人才;推荐人选年龄男不超过55周岁(196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条件标准
(一)热爱卫生健康事业,政治素质好、医德医风优良、服务对象和同行认可度高。
(二)原则上优先推荐具备执业医师资格(临床、中医、公共卫生、口腔类别)的人员。本科及以上、大专、中专的,累计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年限分别满8年、15年、18年(统计时间截止为2019年12月31日)。
(三)对2018-2019年度第一遴选周期内,考核优秀或表现优秀的骨干人才优先考虑,考核不合格或离岗人员不纳入本次遴选范围。
(四)获得市级以上优秀基层医师表彰、市级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学科带头人、县区级及以上基层卫生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中得奖者优先考虑。
(五)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不纳入骨干人才遴选范围。
(六)近三年从事本专业或直接面向服务对象提供首诊诊疗的临床一线医务人员;三年内无医疗差错事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三、推荐名额
本着向边远、条件艰苦单位或起带动作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的原则。各单位推荐名额如下:
见附件
四、遴选程序
(一)制定方案。由区卫健委牵头,会同财政局共同制定洪泽区2020年基层卫生骨干人才遴选实施方案,并开展遴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审核推荐。采取个人自荐、民主推荐等形式进行,各单位对推荐的人员进行量化考核,择优推荐,公示无异议后,由推荐人选填写申报表,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于5月15日前报区卫健委医政科。
(三)综合评审。区卫健委将组织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遴选,最终确定16名省优秀基层卫生骨干人才,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卫健委发文申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遴选工作,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将有关工作责任落实到人,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遴选活动的目的、意义、原则、条件和程序,动员符合参选条件的同志踊跃报名参选。
(二)严格遴选程序。各单位要严格规范遴选程序,按照本人申报、单位审核、领导推荐、集体研究、公平竞争、结果公示、逐级申报的程序,真正把本单位扎根基层、爱岗敬业、作风优良、成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基层卫生骨干人才遴选出来。不得出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情况,对于违反遴选纪律的,要严肃查处,依法依纪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及时报送材料。申报材料的填报要认真、真实、规范、完整。各单位应根据要求,及时将有关材料报送区卫健委医政科。报送材料具体要求为:(1)省优秀基层卫生骨干人才申报表(附件1);(2)申报基层卫生骨干人才公示材料复印件及相关图片;(3)相关学历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聘用证书、全科医生证书、基层工作年限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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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淮安市洪泽区财政局
2020年5月13日
原标题:淮安市洪泽区2020年基层卫生骨干人才遴选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http://www.hongze.gov.cn/col/1810_727671/art/202005/1589526772893vG2XRpP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