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山东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鲁组发〔2015〕60号)、《关于印发<2016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莱组发〔2016〕15号)规定,现将2016年莱芜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我市部分市直党政群机关及市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科员职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我市各区(含功能区)、镇(街道)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担任科员职务的公务员(含选调生)。
2、我市各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担任科员职务的工作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5月18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选调生应具有2年以上选调生工作经历(截至2016年5月18日);
5、公务员(参公人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备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7、具备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未经组织审核同意或推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期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按照《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公开遴选职位及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16年莱芜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与遴选机关联系。
(二)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并经组织同意,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交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并视为扰乱报名秩序。
报名时间:2016年5月24日至2016年5月26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各遴选机关(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