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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根据《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选聘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10名。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
(二)无违法违纪记录、未受到过刑事处罚;
(三)熟悉行政执法工作、有相应履职能力;
(四)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秉公监督;
(五)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二、选聘范围
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司法机关、新闻媒体、企业界及法律工作者。
三、选聘程序
(一)申报
1.申报时间:申报时间截止2020年6月1日;
2.申报方式:此次选聘申报工作采取个人申请、组织推荐两种方式。个人申请担任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的,自行在白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下载附件《白水县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推荐(申请)表》,填写相关情况后将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材料电子版一并打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bsfjdg@163.com或者交至县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股706);组织推荐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的,按照聘任标准,认真审核把关,向县司法局提交附件《白水县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推荐(申请)表》。
(二)审核批准
县司法局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经验、能力、业务专长等因素,择优确定拟聘任人选,报县政府批准。
(三)聘用
经县政府审定后由县政府颁发聘书及监督证件,并向社会公布。
四、特邀监督员工作职责
(一)针对加强和改进全县行政执法工作向县司法局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针对全县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执法领域向县司法局提出监督建议;
(三)参加本县行政执法现场观摩、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以及行政执法专题调查评估活动;
(四)了解、掌握行政执法机关执法队伍建设情况和法定职权情况,反映群众、企业对本县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意见、建议;
(五)承担县政府委托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