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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湖南新宁县县直机关选调公务员35人公告

新宁县人民政府 2020-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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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县县直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解决部分县直单位人员空缺的问题,根据《公务员法》及公务员转任、选调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由中共新宁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县直机关相关单位采取考取资格、双向选择、统一调剂、公开选调的方式,选调35名公务员(参公人员)进县直机关相应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与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公务员名额为35名,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新宁县县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与条件

(一)选调范围

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区域不限)。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2018年5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

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4.副科级以下干部或相当职级层次干部(不含现任科级领导干部);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工龄不足3年的,以考核年限为计);

6.身体健康;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根据湖南省《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4〕64号)文件要求,2016届以后(含2016届)的乡镇公务员本次不得报考;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0年5月31日。

三、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时间和方式。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至5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50),参加选调的考生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县外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报名地点设中共新宁县委组织部干部二组,联系电话:0739-4837029。报名者需携带《2020年新宁县县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报名表从新宁党建网下载)和学历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照片3张(附电子版)。采取网上报名的外地考生,将以上相关资料扫描或拍照发送到邮箱362301220@qq.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电话报考新宁县选调”。

2、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报名时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资格初步审查结束后,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报名、考试、考察、公示各个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立刻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3、相关规定。实际报考人数与选调职位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1,最低不得低于3:1。未达到规定比例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与相关程序核减选调计划。

(二)考试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文秘、写作和业务知识等,分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一为综合考试,时间为 3小时(上午8:00至11:00),总分为100分。科目二为写作考试,报考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员职位的为纪检业务考试,时间为 3小时(下午14:00至17:00),总分为100分。笔试地点、场次、时间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科目一×50%+科目二×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面试。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与相关程序核减选调计划。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因考生自愿放弃面试等情况出现面试名额空缺时,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2∶1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只能递补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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