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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惠州市事业单位人员流动暂行办法》(惠市人社函〔2019〕168号)规定,我单位决定公开遴选1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本县直机关单位或者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二类)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遴选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治立场坚定,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强的综合素质能力,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具,具有长期在报考岗位工作的思想;
3.具有5年以上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截止2020年4月30日);
4.具有研究生学历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4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7.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无违法犯罪记录。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遴选: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政治处分期内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司法机关侦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不得参加遴选的其他情形的。
三、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从2020年5月11日至5月22日止,共10个工作日。
(二)接受报名
报名由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从2020年5月25日至5月27日,共3个工作日;联系地址: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综合部;联系电话:0752-6530222;联系人:刘生;邮箱:hzcyy@163.com。遴选人员报名时需将如下证件和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发送到指定邮箱,并来电确认,来电受理时间为2020年5月25日至5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确认后报名纸质文件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邮寄方式寄到以上联系地址。寄件日期以邮戳日期为凭证,逾期未寄出纸质报名材料的按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处理。
1.《事业单位公开遴选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扫描件;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电子版);
4.工作经历证明和所在单位同意参加遴选意见及主管部门意见扫描件。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登记报名;对不符合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向报名人员反馈理由。初审依据为《公告》中遴选人员基本条件和提供的报名资料。
2.报名必须使用有效的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遴选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对伪造、变更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为确保遴选人员的诚信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和代报名,遴选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全部报名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