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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福建莆田市荔城区委政法委员会(社会治理网格化中心)遴选事业编制人员1人公告

荔城区人民政府 202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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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调配新设立的区委政法委所属事业单位区社会治理网格化中心干部队伍,现面向全区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同性质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遴选公益一类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十、十一、十二级岗位)工作人员1名,性别不限。

二、遴选方式

采取个人现场报名、闭卷笔试、体检、考察试用、正式调动的方式进行。

三、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面向区直、园区和镇街(学校和医院除外)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勤奋敬业,责任心强,作风严谨,廉洁奉公;

2.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和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满1年(2019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6月30日后出生);

5.党派要求为中共党员或无党派;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务重处分的(党内撤职、行政记大过处分以上的);

3.受党政纪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

4.尚在事业单位录(聘)用试用期的;

5.近三年内年度考核有1次及以上不合格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管理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通知。向区直各单位、园区和各镇街发出遴选通知;在荔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清朗荔城”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报名。由符合条件的人员直接现场报名,须填写《莆田市荔城区社会治理网格化中心遴选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粘贴近期一吋彩色照片,另附1张1吋同底彩色照片。同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转正定级审批表复印件各1份(报名时提供原件核对,定级审批表可于试用前提供)。报名时间从2020年5月18日至5月22日(上班时间),地点在荔城区委政法委干部管理股。

各单位应支持本次遴选工作,不得无故阻止干部参加遴选、试用及调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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