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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不断扩大招商引资规模,提升招商引资质量,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聘驻点招商人员3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方式
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的方式,在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中公开选聘。根据工作需要,对个别有招商经验的同志也可直接由组织选派。
二、选聘人员名额及派驻期限
选聘驻厦门、昆山驻点招商人员3名。派驻期限为2年,派驻期满,重新选聘。
三、选聘人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高,大局意识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经济相关专业毕业,年龄在50周岁以下。
3.具备我县重点招商产业(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及其配套产业、新装饰材料、现代商贸物流、葡萄酒及其配套产业、现代农业、造纸包装、健康医养和文化旅游产业)相关专业知识的优先,有招商工作经历者优先。
4.具有较强事业心、责任心、独立工作能力和团队精神。
5.热爱招商工作,表达能力强,善于沟通联络,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能适应长期驻外。
6.身体健康。
四、选聘程序
采取公开报名或组织推荐、综合考察、酝酿选派等程序进行。
五、选聘程序
此次选聘工作于2020年5月8日开始。具体工作程序是: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8日—5月15日。
2.报名方式和地点:在永宁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现场报名。(商投局304办公室,联系人:梁慧坤,联系电话:0951-8018333)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填写《永宁县选聘干部驻点招商报名表》(一式三份)。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二)组织推荐
县四套班子处级领导根据选聘条件可以直接向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署名推荐。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根据选聘条件,可以向商投局进行组织推荐。
(三)考察
根据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情况,商投局按要求对报名和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考察,提出拟选聘人选建议。
(四)酝酿、决定
召开永宁县驻点招商选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拟选聘驻点招商人选进行酝酿后,报县委、政府相关领导审定。
六、选聘人员管理
驻外招商人员的人事关系保持不变,其工资、奖金等待遇仍按派出单位供给渠道及标准执行。由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按照《永宁县开展驻点招商精准招商工作实施方案》(永政办发〔2019〕53号)和《永宁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驻点招商工作管理及考核办法》(永商投发〔2019〕32号)文件要求开展相关招商工作经费和日常管理考核。每月按照实际出勤天数给予补助,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暂行)》(宁财(行)〔2014〕97号)实行定额补助,包干使用,每人每天80元。驻点招商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照《永宁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永政办发〔2017〕7号)规定,工作期间每人每天100元。因工作或陪同客商考察的交通费、住宿费按规定实报实销。
驻点招商干部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积极完成驻点招商任务。驻点招商工作期满,由本人进行工作总结,县人社局、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和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进行联合考核,考核结果计入本人档案,作为今后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驻点招商干部要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驻点招商期间要服从管理,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对因工作不当造成恶劣影响的,视具体情节,由县纪委监委给予问责。
七、驻点招商工作的组织领导
成立永宁县驻点招商选聘工作领导小组:(附件)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永宁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负责此次驻点招商选聘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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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7日
原标题:关于驻外招商人员选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nxyn.gov.cn/jryn/tzgg/202005/t20200508_20743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