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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湖南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选调公务员3人公告

渌口区人民政府 2020-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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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拟面向全省公开选调3名公务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与计划

选调法官助理(执行人员)1名,财务人员1名,文秘1名。

二、选调范围与报名条件

(一)选调范围

湖南省各级机关(包括中央在湘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职满1年;

3、全日制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具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0年4月30日。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报名时间:5月6日-5月1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节假日不受理现场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凡符合公告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自愿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地点: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政治部(304室),地址: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学堂路5号。

网上报名邮箱:27408028@qq.com。

2、报名者在报名时提供下列资料:

(1)本人近期彩色免冠2寸照片3张;

(2)本人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单位盖章);

(3)报考法官助理(执行人员)职位需提供本人法律职业资格A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文秘职位需提供本人所发稿件复印件;

(5)报考财务人员职位需提供初级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2020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7)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业绩、荣誉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或照片。

网上报名人员,需在报名时限内,将上述资料的扫描件或电子版发送至报名邮箱。

3、报考人员必须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选调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至13日,对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网站公布资格初审结果。

网上报名人员需在领取准考证时将报名材料原件带齐,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三)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于2020年5月14日至15日,由本人凭身份证到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政治部304办公室现场领取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领取准考证视为放弃考试。

报考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5:1,低于该比例的,核减选调计划数,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选调计划数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选调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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