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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事业单位人才合理有序流动,根据市直部分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池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选调市直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除外,下同)工作人员4名(详见附件1)。
二、报名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我市县、区及以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垂直管理单位人员不参加我市选调),不包括江南产业集中区、开发区、九华山、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报考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岗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岗位。
(二)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2)报考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符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相关规定;
(4)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5月23日以后出生);
(5)符合选调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正常工作审计除外);
(4)试用期、合同协议期限及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5)其他不宜参加选调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ahczhrss.gov.cn)发布选调公告和岗位表、报名表。
(二)报名
本次选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5月23日-5月24日。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 市人事考试中心一楼人事服务大厅(东湖南路46号)。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者登录网站,下载填写《池州市市直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的《报名登记表》(要求正反两面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第27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