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海南:2016定安县国土资源局遴选7人公告

定安县政府网 2016-05-12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现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7人

  二、选调单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三、选调对象

  在我县工作满3年以上(含试用期)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工勤人员以外),时间计算截止2016年5月20日。

  人员一经选调后即按照选调单位人员性质进行管理,不再保留原身份。

  四、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体专业不限;

  3、近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年龄40周岁以下,时间计算截止2016年5月20日;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2日- 5月20日(不含节假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定安县国土资源局207办公室。联系人:徐文良,联系电话:63837606。

  3、报名注意事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4、资格审核:县国土资源局依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相关推荐

全部栏目

 

全国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