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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16阜宁县纪委监察局选调5人公告

阜宁县党建网 2016-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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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经县委批准,决定公开选调5名工作人员到县纪委监察局工作室工作(其中1人侧重网络计算机信息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县党政机关公务员(不含试用期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法律、财务、审计、刑侦、计算机等专业者优先);

  6.行政编制,职级为科员及以下;

  7.身体健康;

  8.与县纪委、监察局现有工作人员无《公务员法》第68条所列亲属关系。

  三、选调程序

  1.公开报名。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党员证明、年度考核结果原件及复印件,《阜宁县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工作室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近期同版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于2016年5月10日至2016年5月20日上班时间到县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监督室(县检察院办公楼1201室)报名,联系人:刘小伟,联系电话:87238506。

  2.资格审查。县纪委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研究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3.组织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和面试分值各占考试总分的50%。

  (1)笔试。参考人员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在指定的地点和规定的时间统一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重点考查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纪律审查能力等。满分为100分。笔试开考比例为1:3。

  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计划选调人数的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职位适应能力,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仪表气质以及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创新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的总成绩,从到低分按计划选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4.综合考察。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5.研究决定。根据考察结果,经县纪委常委会集体研究,提出拟选调人员,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

  6.发布公示。对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7.办理手续。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办理调动手续。

  原标题:关于公开选调县纪委监察局工作室工作人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

  阜宁县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工作室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阜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阜宁县委组织部

  阜宁县监察局

  201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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