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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江苏南通市崇川区选调优秀紧缺专业青年人才30人公告

崇川党建 2020-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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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是全国首批对外开放的14个沿海城市之一,被誉为“中国近代第一城”。崇川区是南通市的核心城区和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面积100平方公里,人口80万人。崇川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拥有长江最大的深水港群,沿海、宁通、宁启高速在此交汇,火车站、飞机场近在咫尺。崇川与上海、苏州隔江相望,经苏通长江大桥至上海仅一个多小时车程,沪通铁路建成后至上海直达时间约40分钟。崇川素有“崇川福地”的美誉,人居环境优良,拥有狼山、濠河两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自然生态和历史风貌交相辉映,现代文明与传统文化相互交融。近年来,崇川区始终保持经济发展强劲态势,2019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48.4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2.53亿元,成为长三角地区备受瞩目的经济热土、投资高地和宜居之都。

为加大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力度,拓宽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源头储备,经研究,决定实施第十四批青年人才选调计划,公开选调一批优秀紧缺专业青年人才。

一、选调对象

1.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同层次境外名校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名单附后);

2.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仅限于该一流学科)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名单附后);

3.国家教育部原定的211高校全日制应届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生。

以上选调对象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在职研究生。

二、选调名额

共30名,男、女生一般各占50%,其中: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科(仅限于该一流学科)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生15名左右;211高校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15名左右。

三、选调条件

选调对象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吃苦耐劳,志愿到基层一线工作。

2.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专业水平较高,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为31周岁以下(1989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为28周岁以下(199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

(1)最高学历为崇川区发展急需的经济类、城市规划类、法律类、公共管理类等学科的毕业生;

(2)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3)担任过院(系)及以上团委正副书记、正副部长,学生会或同等学生组织正副主席(会长),班长、班团支部书记;

(4)获得过院(系)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5)获得过院(系)级及以上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两次及以上三等奖学金;

(6)有专著出版或在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层次发表署名论文。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已在通工作的不在此次选调范围之内。

四、选调程序

1.报名与初审。符合上述条件并自愿报名的毕业生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cczzbgbk@126.com。报送截止时间为5月10日。

报名材料:

(1)《南通市崇川区公开选调优秀紧缺专业青年人才报名登记表》(内附照片)、《个人报名信息汇总表》电子表格,电子版证件照(近期正面免冠35×45mm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内)。

(2)《报名登记表》(需院系党组织出具推荐意见,非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诚信承诺书》(须有个人签名)、学习成绩单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扫描件,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3)《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个人报名信息汇总表》可从崇川党建网(http://www.ntccdj.gov.cn)公告告示栏或本校就业网下载;

(4)相关证明材料:三好学生、奖学金、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等相关必要资格证书扫描件;政治面貌、学生干部证明(院系党组织出具);发表论文、参与课题研究、参加社会实践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电子版资料,在复审时均需携带原件供审核。报名结束后,按照有关选调条件对报名者进行初审和筛选。专业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2.复审与初试。对通过初审的报名人员进行复审和初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未能完整提供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复审不予通过。对通过复审的人员进行初试,初试一般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初试以后,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能力考评人员名单。

3.综合能力考评。对初试人员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能力考评人员名单,综合能力考评一般包括笔试、面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内容。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及考察。根据初审、复审、初试、综合能力考评的情况,按选调计划1:1.3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原则上按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

5.公示与聘用。对通过体检和考察的,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选,安排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选调的,确定拟选调名单。应届生凭三方协议、就业推荐表等文件原件办理签约手续,非应届生凭学历、学位证书办理聘用签约手续;签约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个人档案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体检、考察和公示期间有不适宜选调情形或主动放弃的,经研究同意,可依次递补。

6.违约处理。在正式签约或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得单方面违约。如果违约,三方协议、就业推荐表、履约保证金等不予退还,且取消今后参与本区任何岗位报考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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