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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6年省卫生计生委公开选调1人公告

长沙市雨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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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进一步优化机关工作人员结构,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的有关规定,经委党组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1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省中医药管理局主任科员(含)以下职位人员1名。省中医药管理局是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副厅级行政机关,由省卫生计生委管理。

  二、选调范围

  面向全省党政机关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身份人员。

  三、组织实施

  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的指导下,由省卫生计生委具体组织实施。成立省卫生计生委公开选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委人事处。

  四、选调程序

  坚持党管干部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选调。

  (一)资格条件。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选调工作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医学或者中药学专业(含中西医结合专业);

  2.现任主任科员(含)以下职务;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到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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