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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2016年襄阳市谷城县纪委监察局派出机构选调4人公告

襄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1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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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充实县纪委、监察局派出机构工作力量,经县委、县编委同意,并与县委组织部沟通协商,现面向全县公务员机关、参公管理单位选调4名县纪委、监察局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职位

  县纪委、监察局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人员

  二、报名范围

  全县公务员机关、参公管理单位已登记备案或公务员机关符合登记条件未登记的在岗人员。

  三、资格条件设置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或者一定的执法执纪办案能力;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76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有回避关系的职位。

  四、报名方式

  本着单位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由本人填写报名表,经单位党组织同意,交由县纪委办公室汇总。

  报名时间:2016年4月12日至4月2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

  报名地点:县纪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0710-7237710。

  五、资格审查

  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编办、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选调工作的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测试和选调资格。

  六、能力测试

  由县纪委组织对报名者进行能力测试,内容为写作。测试结果由县纪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进入面谈人选。

  七、面谈

  由县纪委领导班子组织对进入面谈人选进行面谈。面谈结果由县纪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进入考察人选。

  八、考察

  由县纪委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

  九、试用

  县纪委研究提出选调人选,报经县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试用半年。试用期满,对选调人选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回原单位。试用期间,在原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

  附:2016年谷城县纪委监察局派出机构选调工作人员推荐登记表.docx

  中共谷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谷 城 县 监 察 局

  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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