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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拟在全县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工作人员中公开选调县政府办公室系统(金融办、电子政务中心)工作人员5名。
一、选调范围和对象
选调范围为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在编在岗财政全供且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
二、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2016年3月31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具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
4.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对于从事文秘工作2年以上或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2周岁(1984年 3月31日以后出生)。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限制性规定的;
4.按照《公务员法》规定,有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党组织要给予大力支持。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5日至2016年4月15日下午18:00点。
2.报名地点:方城县人社局服务大厅
3.报名办法:报名时须填报《2016年公开选调方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该表由报名者在方城县政府官方网站下载(http://www.fangcheng.gov.cn/),A4纸正反打印。
报名时还应出具以下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在编在岗工作证明1份(加盖单位公章);近期(15日内)免冠(同版蓝底)1寸照片6张。
4.资格审查:县选调办工作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发现报名人员与选调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16年4月22日上午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