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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2016大理州委政法委员会遴选4名优秀年轻干部公告

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6-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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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大理州委组织部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州委政法委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经州委政法委研究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公开遴选4名优秀年轻干部到州委政法委机关工作,现特此公告。

  一、遴选名额

  本次在全州范围内公开遴选4名公务员(科员)。

  二、遴选条件

  本次遴选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热爱政法工作;熟悉法律知识,熟练运用计算机处理文字材料及从事机关工作应有的素质。

  (二)大理州范围内具有公务员身份并已经公务员主管部门登记,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三)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

  (四)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任用限制期限内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工作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研究决定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大理长安网》(www.dlzzfw.gov.cn)、《大理先锋》(zswldj.yn.gov.cn/html/dl /index.html)、《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yndlhrss.gov.cn)等平台向社会公布《中共大理州委政法委员会公开遴选优秀年轻干部公告》。

  (二)公开报名

  本次个人报名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必须与组织人事部门已备案的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的《干部任免审批表》信息一致,个人需提供的纸质材料必须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严禁弄虚作假。

  1、个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中共大理州委政法委员会公开遴选优秀年轻干部报名表》(一式二份(A4纸质)及电子文档、《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经组织或人社部门核实盖章)、学历学位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个人近期小1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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