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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创新扶贫机制,瞄准扶贫对象,整合相关资源,深入推进精准扶贫,根据中央、省、州精准扶贫工作要求,按照国家、省、州选人用人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决定组织实施2016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拔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选调岗位
公开选拔选调职位包括宣恩县扶贫发展中心等8个单位,15个岗位,共计划选拔选调33人,各岗位条件要求详见《宣恩县2016年助力精准扶贫公开选拔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选拔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拔选调范围
1.宣恩县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含“以钱养事”单位)在编在职在岗人员(教师除外);
2.宣恩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职在岗的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宣恩县内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或宣恩县外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职在岗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2016年7月1日;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新参加工作人员除外);
4.具有选拔选调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宣恩县内工作人员年龄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宣恩县外工作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身体健康;
8.符合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选拔选调范围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内的;
5.选拔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6年3月18日至22日。
(二)报名方式
符合选拔选调的报考者由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后进行报名。报考者携带《宣恩县2016年助力精准扶贫公开选拔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见附件2)、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及人员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学历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两张1寸近期登记照到宣恩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与人才流动调配股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
报考者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报名有关资格条件进行把关,切实履行审查责任,做到谁审查、谁负责。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选拔选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