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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开发区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固原市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办法(试行)》规定和开发区管委会工作需要,报经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名额
固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政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招商局、经济发展建设局、财政局工作人员各1名。
1、固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政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新录用公务员服务期满3年(截止2016年3月10日,含试用期);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年龄在30岁以下(1986年3月以后出生);近3年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身心健康。
2、固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招商局工作人员1名,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新录用公务员服务期满3年(截止2016年3月10日,含试用期);年龄在30岁以下(1986年3月以后出生);近3年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身心健康。
3、固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建设局工作人员1名,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新录用公务员服务期满5年(截止2016年3月10日,含试用期);适宜工程建设、规划;年龄在40岁以下(1976年3月以后出生);近3年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身心健康。
4、固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局工作人员1名,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新录用公务员服务期满5年(截止2016年3月10日,含试用期);年龄在40岁以下(1976年3月以后出生);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近3年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身心健康。
二、遴选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固原市、县(区)、乡镇(街道)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登记的且具有干部身份的人员、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考试录用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国家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
3.固原市、县(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使用行政编制已登记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
2. 新录用公务员服务期满5年(截止2016年3月10日,含试用期)。报考年龄条件要求“30周岁以下”职位的新录用公务员,服务期可放宽到满3年;
3.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符合遴选职位专业要求;
5. 年龄以遴选职位表为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聘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宜报考的。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固原党建网、固原政务网等新闻媒体上发布固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及方式:报考者直接到固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政综合办公室(固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业街中小企业科技创业园企业服务大楼612室)报名。
2、报名时间:
报考者在2016年3月10日8:00至3月18日18:00前报名,逾期不再补报(周末正常休息)。
3、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并初审。报考者应认真填写《宁夏固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上面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并附带2张一寸彩色照片(须在照片后署名以备办准考证),经审核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并提交《宁夏固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未按时间要求完成提交报名登记表的视为放弃报考,逾期不再补报。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明确报考职(岗)位,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遴选报名初审工作由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向原单位进行通报。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进行报名资格复审。资格审核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遴选名额的比例不得低于3:1。
(3)制发笔试准考证。笔试前一周,固原政府网、固原党建网将发布笔试通知。准考证由开发区管委会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作,并通知考生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