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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一)建筑工程管理工作人员2名;
(二)文秘工作人员1名;
(三)党务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勤奋踏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且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三)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以及较强的文字综合、组织协调能力(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4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为1981年3月4日(含)以后出生。
报考建筑工程管理工作岗位的人员,需从事建筑工程管理、质量安全监管工作5年以上。曾经具有土建类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1976年3月4日(含)以后出生。
报考党务工作岗位的人员,需具有中共党员身份。
(六)身体健康,仪表端庄。
(七)公务员主考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考试: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公告
以网络公告等形式将公开选调事项向全市予以公告。
(二)推荐
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等形式进行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