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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2016省委办公厅选调7名公务员公告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6-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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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优化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省委办公厅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开展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选调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7名(详见职位表)。

  二、选调方式

  采取个人报名、考试、考察的方式选调人员。

  三、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1.本省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及以下公务员。

  2.本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中央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3.经省选调生主管部门统一选拔的选调生(已满基层服务年限)。

  (二)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

  2.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

  3.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3月)。

  5.除05职位外,应当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3月)。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乡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工作的经历。

  6.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

  7.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8.身体健康。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报名时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6年3月2日在安徽省人民政府网(www.ah.gov.cn)、《安徽日报》、中安在线(www.anhuinews.com)发布选调公告。报名人员如需咨询有关事项,可按公告中公布的电话与省委办公厅人事处联系。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

  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为省委办公厅机关服务中心六楼(合肥市长江中路九狮苑宾馆对面,乘公交到“小东门”站下往南,巷内),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13日(周日)至3月14日(周一)9:00-16:00

  报名人员现场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好的报名表(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除报名表粘贴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外,另交相同照片2张。报名表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并由报名人员所在任免机关根据人事档案记录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予以审核,并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加盖单位党组(党委)公章。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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