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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湖北荆门市纪委监委选调23人公告

荆门市监察委员会 201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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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9湖北荆门市纪委监委选调23人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遴选公务员考试。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湖北遴选考试信息,中公遴选考试网提供了湖北遴选招考公告湖北遴选考试通知等内容,祝大家考试顺利!


为进一步充实干部队伍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市直单位(含二级单位)选调一批工作人员到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市直单位(含参公二级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职位数量

选调职位为二级主任科员以下职位;选调数量为23名 (含市委巡察办3名),市直超编单位优先。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高,德才表现好,业绩比较突出;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两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30日);

5.法学类、经济学类、金融学类、财务会计类,刑事侦查、公安情报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专业。具有2年以上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党委(政府)政策研究、公安机关刑事侦查或网络犯罪侦查、审计工作经历者可不限专业(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30日);

6.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党委(政府)政策研究、公安机关刑事侦查或网络犯罪侦查、审计工作经历者年龄可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76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7.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8.身体健康;

9.符合回避有关规定;

10.法律、政策规定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聘)用试用期(见习期)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任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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