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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9湖北荆门市纪委监委选调23人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遴选公务员考试。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湖北遴选考试信息,中公遴选考试网提供了湖北遴选招考公告和湖北遴选考试通知等内容,祝大家考试顺利!
为进一步充实干部队伍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市直单位(含二级单位)选调一批工作人员到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市直单位(含参公二级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职位数量
选调职位为二级主任科员以下职位;选调数量为23名 (含市委巡察办3名),市直超编单位优先。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高,德才表现好,业绩比较突出;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两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30日);
5.法学类、经济学类、金融学类、财务会计类,刑事侦查、公安情报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专业。具有2年以上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党委(政府)政策研究、公安机关刑事侦查或网络犯罪侦查、审计工作经历者可不限专业(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30日);
6.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党委(政府)政策研究、公安机关刑事侦查或网络犯罪侦查、审计工作经历者年龄可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76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7.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8.身体健康;
9.符合回避有关规定;
10.法律、政策规定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聘)用试用期(见习期)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任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