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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9湖南衡山县财政局选调2人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遴选公务员考试。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湖南遴选考试信息,中公遴选考试网提供了湖南遴选招考公告和湖南遴选考试通知等内容,祝大家考试顺利!
为进一步充实我县财政工作力量,经研究,县财政局决定面向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公开择优选调。
二、选调职位:
县财政局信息中心选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文字综合工作人员1名,县财政局评审中心 选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程造价评价工作人员1名。
三、选调报名范围和条件
1.报名范围
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含编制在县直机关单位的下属单位)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2.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要求参照岗位条件表,其中工程评审技术人员要求土建类助理工程师职称;
(4)30周岁及以下(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 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工作未满三年的以实际考核年限为准,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6)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适用标准(试行)》要求。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①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②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③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④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⑤已参加县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考试且拟录用的人员;⑥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组织实施
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选调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中共衡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山编【2019】20号)相关规定,由衡山县财政局组织实施,衡山县纪委监委派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按管理权限对本次选调工作进行监督并受理此次招考的各类举报(监督电话:13875719369)。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简章
2019年12月9日-12月17日在衡山县党政门户网发布选调简章,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程序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8 日 - 2019年12月20日。
报名地点:衡山县财政局3楼,联系人:彭秀静,联系电话:582373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的方式。需提供填写完整的《2019年衡山县财政局选调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二份,双面打印,并由所在单位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并盖公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选调职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和考察时资格终审,并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形式:文秘人员笔试重点写作能力测试,财政评审人员笔试重点工程造价、评审业务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2)笔试开考要求: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则取消或核减计划。
(3)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发布:在衡山党政门户网公布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