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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2016宾县委组织部选调4人公告

哈尔滨市宾县人民政府网 2016-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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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中共宾县委组织部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行政编制4名:副科级(不含)以下公务员。

  二、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选调范围为各乡镇、县管单位在编在岗副科级(不含)以下公务员。选调人员要符合《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资格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2014年1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

  (四)第一学历为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五)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与办法

  (一)推荐报名。报名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本人申请并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由所在单位推荐报名。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根据选调条件组织报名、进行资格审查后统一推荐。

  (二)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汇总推荐情况,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面试。考试从岗位实际工作需要出发,分笔试和面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笔试分开卷和闭卷两种形式,重点考核人选运用计算机和互联网处理工作能力、文字综合能力、政策理论水平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调名额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重点考核人选的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照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选4名,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考察采取查阅人选档案、到人选所在单位谈话等方式进行,核实资格条件,了解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现实表现。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需补充人选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五)确定人选。经组织部部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

  (六)公示和借调试用。在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没有问题的,借调试用半年。

  (七)调入录用。借调试用期满符合调入要求的,办理调入手续。不符合调入要求的,安排回原单位工作。

  四、报名及其他有关事项

  (一)报名所需材料

  1.《中共宾县委组织部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中共宾县委组织部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汇总表》各2份,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电子版。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主管部门印章)1份、主要工作表现及本人撰写的重要材料和发表文章。

  (二)报名办法

  1.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即可组织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2日。

  2.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负责本乡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和初审。经初审合格后,由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统一将有关资料报县委组织部510室。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55009972 监督电话:55009973

  联系人:魏海龙、李大勇

  原标题:中共宾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1.《中共宾县委组织部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

  2.《中共宾县委组织部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汇总表》.doc

  中共宾县委组织部

  2016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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