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2019全国遴选考试群:493101745 丨 遴选管家微信:offcnlx
全国公务员遴选考试微信号 丨 2019遴选考试公告快搜 丨 2019年湖南遴选考试群:14256689
【导语】2019湖南株洲市公安局遴选公务员(人民警察)20人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遴选公务员考试。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湖南遴选考试信息,中公遴选考试网提供了湖南遴选招考公告和湖南遴选考试通知等内容,祝大家考试顺利!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湖南省株洲市公安局决定公开遴选一批公务员(人民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与计划
本次计划遴选公务员(人民警察)20名,具体职位及要求见附件1。
二、遴选范围与条件
(一)对象范围
面向全国公安机关具有公务员身份、已评授警衔的在编在岗人民警察(不含铁路、民航、森林、海关、司法系统人民警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1年;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情况除外);
5.符合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性别、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述年龄、工作经历、任职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19年11月30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4.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