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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6上半年宜宾南溪区公务(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考调35人公告

三江人才网 2016-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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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考调职位名额

  考调职位名额共35名(公务员24名,参公人员8名,事业人员3名),在南溪区最低服务年限5年,具体职位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2)。

  二、范围和条件

  (一)考调范围

  四川省(南溪区除外)、云南省、贵州省及重庆市范围内,符合考调条件和岗位、身份要求的在编在岗的人员。

  (二)考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报考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需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工作经历;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需具有2年以上事业人员(事业工勤人员除外)工作经历;

  3.年龄在35周岁及其以下(有特殊要求的按职位条件执行);

  4.公务员(参公人员)或事业干部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宜宾市南溪区2016年面向区外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宜宾市南溪区2016年面向区外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中各职位所要求的具体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6年2月1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6年2月15日—2月28日。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填写说明及要求”等,了解考调职位的具体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宜宾市南溪区2016年面向区外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区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在考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相关制度的,报考或考调资格一律无效,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资格初审在网上进行,请报考者将经单位和人事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报名登记表、公务员(参公人员)或事业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或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等以照片或扫描件形式传到报名邮箱,2016年3月4日前通过邮箱回复审查结果。

  资格复审:2016年3月10日—3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带上以下材料到宜宾市南溪区人才交流中心(宜宾市南溪区政务中心)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交以下材料: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件原件及复印件、《宜宾市南溪区2016年面向区外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贴上照片)一式二份,报名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 份),②1寸个人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 持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

  4.缴费和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当场缴纳笔试考务费100元和领取本人笔试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职位调整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与考调名额的比例不低于3:1,若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由考调单位按干管权限报经区委组织部或区人社局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低于2:1。达不到2:1的,按比例调减或取消该职位考调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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