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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东广州市越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属下事业单位选调事业编制人员3人公告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 2019-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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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9广东广州市越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属下事业单位选调事业编制人员3人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遴选公务员考试。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广东遴选考试信息,中公遴选考试网提供了广东遴选招考公告广东遴选考试通知等内容,祝大家考试顺利!


广州市越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属下广州市越秀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广州市越秀区退役军人权益维护中心)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根据有关规定,面向全区公开选调3名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选调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实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全程指导、监督。

二、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坚持人岗相适、择优选用原则。

三、公开选调的职位及职位说明

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选调管理岗位(九级职员)3个。主要负责区退役军人接待等工作。

四、选调人员范围

截止报名时,在编、在职(岗)满1年的广州市越秀区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通过公开选调进入事业单位后,需按新单位岗位及职务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

五、选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三)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四)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五)报考人员须具备选调职位表规定的具体条件。

(六)身体健康。

(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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