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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市莲都区2019年下半年公开选调公务员22人公告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组织部 2019-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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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浙江丽水市莲都区2019年下半年公开选调公务员22人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遴选公务员考试。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浙江遴选考试信息,中公遴选考试网提供了浙江遴选招考公告浙江遴选考试通知等内容,祝大家考试顺利!


为了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下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本次公开选调22名公务员,具体详见《丽水市莲都区2019年下半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选调对象的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及对象

在编在岗公务员。选调岗位有特殊要求的,详见《丽水市莲都区2019年下半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清正廉洁,身体健康。

2.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1月23日以后出生);解决夫妻两地分居(分居时间满3周年)或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的,且具备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年龄一般在男45周岁及以下(1973年11月23日以后出生)、女40周岁及以下(1978年11月23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公务员身份满3周年及以上(时间截止到2019年11月),并符合当地组织部门规定的服务年限要求。

5.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含公务员试用期不定等次)及以上。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公开选调涉及工作经历、年限等统一截止到2019年11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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