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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9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纪委监委选调8人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遴选公务员考试。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黑龙江遴选考试信息,中公遴选考试网提供了黑龙江遴选招考公告和黑龙江遴选考试通知等内容,祝大家考试顺利!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经请示漠河市委同意,漠河市纪委监委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和职位
漠河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8名。本次选调不设具体岗位,由市纪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被选调人员工作岗位。
二、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公开选调对象为全省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在编在岗且符合条件的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
报考公开选调职位的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岗位工作经历(从公务员录取通知时间计算,截至2019年11月15日)含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
3.一级科员及以下;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以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5.大专及以上学历(国民教育系列),专业不限;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选拔:从事法律、财务、审计专业3年以上的;有政法和司法机关工作经历的;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的;通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的;通过注册审计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取得注册审计师证书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尚在公务员考录或任职试用期内的,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选调后即构成与本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办法: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形式进行,由用人单位收集整理报名材料。
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1)近期正面蓝底免冠2寸照片4张;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全国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公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廉政鉴定及《漠河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机打一式三份,附件)到漠河市纪委监委办公室报名。
网上报名:请将报考所需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mhjwbgs@126.com邮箱,资格审查时,现场提供报考所需材料原件。
2.报名时间:
2019年11月15日至11月30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
漠河市潮林路11号,市纪委监委机关大楼310室。
咨询电话:0457—2887191(纪委)
0457—2882078
联 系 人:孟泛飞 13845721155
王昱凯 13846556292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和确认由用人单位漠河市纪委监委机关选调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公开选调资格,拟选调人员按成绩顺延递补。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直接发放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