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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县商务局拟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无不良履职记录;
2、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1年2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受过党政纪处分、法律制裁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现工作岗位有任职期限限制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职位与报考条件
(一)县商务局机关工作人员1名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
(二)县外派劳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名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教育系统除外)及3年以上工作经历(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报名时间:2016年1月26日至31日;
报名地点:县商务局办公室(县行政办公中心1114室);联系电话: 84108359。
报名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并提供以下资料:下载并填写《滨海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表彰奖励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可在政审考察前提供)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照3张(注明本人姓名),还需提供编制部门出具的编制性质证明。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公开选调职位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
对拟选调人选,在“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办理借用手续。选调人员实行 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四、其他事项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如合适人选不足,则相应削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滨海县商务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海县商务局
201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