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山东:2016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考选5人公告

德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2016-01-21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随着司法公开和审判工作规范化要求的日益提高,因工作需要,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现面向全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选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20日以后出生);

  2、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具有较强事业心,身体健康;

  3、陵城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4、具有法学、计算机、会计学相关专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从事法律宣传、信息化、财务岗位相关工作2年以上。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二、报名和考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6年1月25日--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陵城区人社局西大厅(南环西路462号);

  (三)报名要求:应聘者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及所从事具体工作岗位证明信,以上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同版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以及《报名登记表》(现场填报)。

  (四)考选方式

  采取笔试加面试的形式(总成绩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报名人数达不到应选人数时,按照实际报名人数采取考察的方式选取。

  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解决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逻辑思维能力、实际工作经验。履历业绩评价作为加分因数考虑。

  新考选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考核合格予以留用,考核不合格回原单位工作。

  三、纪律与监督

  要严肃考选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考选信息将及时在陵城区人社局网站上公布,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考选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选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将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确保考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咨询电话: 8221147 监督电话: 8221672

  四、岗位表

  法律宣传岗位 2人

  信息化岗位 2人

  财务岗位 1人

  德州市陵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

  2016年1月20日

相关推荐

全部栏目

 

全国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