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2019云南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遴选事业单位人员1人公告

普洱市人民政府 2019-11-08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2019全国遴选考试群:493101745丨 遴选管家微信:offcnlx

全国公务员遴选考试微信号丨 2019遴选考试公告快搜 2019年云南遴选考试群:790265716

【导语】2019云南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遴选事业单位人员1人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遴选公务员考试。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云南遴选考试信息,中公遴选考试网提供了云南遴选招考公告云南遴选考试通知等内容,祝大家考试顺利!


为拓宽干部来源渠道,加强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组通〔2013〕41号)、《普洱市市级机关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办法(试行)〉的通知》(普组发〔2019〕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经中共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研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开展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遴选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简介

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普洱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公益一类,正处级。负责普洱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内设综合科、财务计划科、信贷科、归集科、内审科、信息技术科六个职能部门;下设市直营业部和9县管理部10个分支机构(正科级)。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业务管理工作,分支机构的行政和业务上受市中心领导,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政策、统一核算。

二、公开遴选岗位及人数

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公开遴选范围

普洱市县(区)级及以下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在职在编人员,不含工勤人员和工勤人员转岗聘用到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

注: 1.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事业单位岗位,拟遴选人员公示后,需承诺放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遴选后按规定程序办理退出登记备案,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2.普洱市属驻县(区)及以下的单位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可报名。

3.报考人员现任职务(职级)或岗位等级高于遴选职位要求的,选调后,其职务(职级)或岗位等级、工资待遇等按所报考职位确定,不再保留原职务(职级)或岗位等级及相关待遇。

四、公开遴选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上一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参加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的须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以及2年以上在职在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30日)。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公开遴选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新录用公务员或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5.尚在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的。

6.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需要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相关推荐

全部栏目

 

全国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