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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深圳市贸促委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一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全市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二)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3年以上工作经验;
(四)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五)近3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
(六)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二)受党纪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三)有不符合职位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的时间和方法
时间:2016年1月15日9时起~1月20日18时止。
地点:深圳市贸促委办公室(地址:福田区福华一路国际商会大厦A座4楼)。联系电话:33358508、33358551。
采取现场报名并资格初审的方式。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现任职务任免审批表(或任职文件)复印件、公务员
登记表复印件。
2、本人员填写的《深圳市贸促委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2张。
3、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学历学位验证材
料。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
4、2篇本人主笔撰写的文字材料及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经初审合格的,确定为进入笔试人选。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