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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进一步优化瑞金市纪委监察局干部结构,增强队伍活力,根据《公务员法》、中央纪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选调录用干部标准和程序的意见》(中纪发〔2012〕21号)等有关规定,瑞金市纪委监察局决定面向瑞金市干部队伍,公开考试择优遴调8名工作人员到瑞金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工作。
一、遴选工作的组织领导
遴选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进行,由市纪委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市纪委成立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在市纪委常委会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进行。
二、考选名额、范围及方式
(一)遴选名额:公务员7名(含乡镇纪检队伍公务员2名),事业人员1名,共计8名。具体岗位要求见《瑞金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遴选范围:公务员(不含乡镇纪检队伍公务员)在瑞金市行政机关科级以下公务员中遴选;事业人员在瑞金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遴选;乡镇纪检队伍公务员从2015年5月前已在瑞金市纪委监察局备案的乡镇纪检干部中遴选。
(三)遴选方式:公开考试、择优选调。
三、报名条件和资格
(一)遴选对象要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公道正派,敢于坚持原则,自我要求严格,品行端正,保密意识强;
2.报考公务员岗位需具有公务员身份,试用期满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有服务期限要求的应当服务期限满方可报考,2014年2月18日后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不在此次遴选范围内);
3.报考事业岗位需近三年(计算截止时限:2015年12月)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在原工作岗位服务期已满,符合选调要求;
4.具备纪检工作所需的知识、经验和能力,有较强的写作、口头表达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在1980年8月1日后出生);
6.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遴选:
1.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11日至1月13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地点:瑞金市纪委组织部(瑞金市公务大楼1107室),联系电话:2530667。
2.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能同时填报其他岗位。岗位专业条件与考生所学专业是否相符以《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为准。
3.报名时须填写《2015年瑞金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考公务员岗位的须交《公务员登记表》、历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合”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