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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开遴选公务员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文山州委组织部、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文山州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
具体遴选岗位见《2015年文山州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简章》。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全州县级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含科级,下同)公务员。
(二)全州县级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工作人员。
中央、省、州驻县(市)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经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的也可报名。
三、遴选资格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公务员原则上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年龄及学历要求:以《简章》要求为准。出生年月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三)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和公务员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四)具有公开遴选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五)具有胜任公开遴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和公开遴选单位共同组织。各遴选单位具体负责报考本单位岗位人员的资格审查以及报名资料的收集。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4日至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各遴选单位(见附件4)。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集中报名的方式。报名期间,各遴选单位在本单位开展报名以及资格审查工作。
(二)报名所需资料
报名人员需持以下证件及资料到现场进行报名: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岗位要求学历)。
2.《文山州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文山州州直机关遴选工作人员个人信息采集表》。
3.县(市)级组织人社部门或主管单位签署“此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盖章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4.近期免冠彩色小一寸照片5张。
5.其他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