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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2015临沧市临翔区选调10人公告

临翔区人民政府 2015-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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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临翔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建筑行业工伤保险工作有序启动开展,根据《临沧市临翔区人员调配方案(试行)》(临翔人社联发〔2013〕5号)和新招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报经区委、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10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在编制限额内的原则;坚持以工作需要为主,注重发挥专业特长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条件、岗位及名额

  (一)选调范围

  临沧市内符合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岗位资格条件的具有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国家公职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爱岗敬业精神;

  3.报考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参加工作年满5周年以上,且近三年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视为称职(合格)。

  5.身体健康;学历符合报考岗位的要求;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符合选调岗位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曾经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4.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5.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三)选调岗位名额及岗位要求

  1.公务员岗位3名。

  岗位要求:不限专业,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写作、组织协调和口头表达能力及熟练使用计算机操作能力。

  2.事业人员管理岗位7名。

  (1)财务会计岗位4名。

  岗位要求:限财务类、会计类专业(祥见附表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具有较强的写作、组织协调和口头表达能力及熟练使用计算机操作能力。特别声明:人员调入后按管理人员管理,执行管理人员工资。如取得相应会计专业职称,进行编制类型置换后,按本单位专技人员结构比聘用在相应专技岗位,执行相应职称工资。

  (2)其他岗位3名。

  岗位要求:限法律类、统计类、社会学类、文秘类、计算机应用技术类专业(祥见附表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写作、组织协调和口头表达能力及熟练使用计算机操作能力。特别声明:人员调入后按管理人员管理,执行管理人员工资。

  三、选调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3日至2016年1月4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临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事业人员管理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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