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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2015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选调9人公告

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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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和公务员公开遴选相关规定,经市委组织部和市编办同意,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一、选调人数和职位

  本次公开选调9名,选调职位为主任科员及以下工作人员,法学专业3名,公文写作专长6名。其中:公务员2名(法学专业),全供事业编制7名(法学专业1名,写作专长6名)。自愿放弃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同意享受全供事业编制待遇人员,可按全供事业编制身份录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三门峡市市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三门峡市市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三门峡市市级及以下在编在岗的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思想境界高,实际工作能力强,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公道正派,团结同志,清正廉洁,志趣高雅,有独立工作能力,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

  (2)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二本及以上学历(以现在教育部高校登记划分目录为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双证齐全);法学专业要具备大学二本以上法学学历文凭;公文写作专长(以下简称“专长”)人才要是县级以上单位大材料主要执笔人,以报考人所在单位县级及以上单位党委(党组)证明和近三年写作工作成果为依准。

  (4)具有满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年,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2年)。

  (5)写作水平高(具有工作单位3年以上主要材料写作工作经历)。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试用期内的或任职期未满1年的。

  (6)在现单位工作未满2年。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调入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截止计算时间: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凡涉及时间计算的,统一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出生等日期以组织人事部门审核认定的档案记载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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