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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遴选对象
全市范围内符合遴选条件的在编在职公务员(参公人员)
二、遴选名额及职位
详见遂宁市公开遴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附件1)
三、遴选条件
(一)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3.公务员(参公人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5.本次遴选中的年龄、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均截至2013年12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见习期(试用期)内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的;
4.其他不适宜参加遴选情形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4年2月20日—2014年2月21日(8:30-11:30,14:30-18:00)
(三)报名地点:各遴选机关人事科(办公室)
(四)资格审查:报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各遴选机关具体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本次遴选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应对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取消其遴选资格。
(五)报考程序
1. 现场报名:报考者自行下载并完整填写《遂宁市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表》(附件2),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其复 印件1份、1寸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3张及单位同意报考函参加资格初审。每人限报1个职位。经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2.开考比例: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遴选名额之比一般不低于3:1,急需紧缺的特殊专业人才达不到比例的可放宽到2:1。报名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规定笔试开考比例的,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
3.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于2014年2月21日(8:30-12:00,14:30—18:00)到遴选机关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