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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5平昌县检察院遴选事业人员3人公告

平昌县人民政府站 2015-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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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进检察工作,有效对接司法改革,县委组织部、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全县在编事业编制中遴选工作人员3名。

  一、遴选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检察工作,未受到过法律处罚和纪律处分;

  2、属于财政全额拨款;

  3、全日制大学以上学历;

  4、工作一年以上,试用期或服务期已满;

  5、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表达能力;

  6、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7日后出生)。

  二、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个人简历及信息表;

  3、近年受表彰证书、发表的主要作品;

  4、个人现实表现证明。

  三、报名地点和时间

  信义大道县检察院办公楼三楼政治处。即日起报名,截止2015年12月15日。联系电话:13568496788

  四、考试和考察

  实行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择优确定正式调入人选。

  五、调动

  一经选用,由县委组织部直接出文调动。

  原标题:关于遴选平昌县人民检察院事业人员的公告

  201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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