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为进一步推进检察工作,有效对接司法改革,县委组织部、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全县在编事业编制中遴选工作人员3名。
一、遴选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检察工作,未受到过法律处罚和纪律处分;
2、属于财政全额拨款;
3、全日制大学以上学历;
4、工作一年以上,试用期或服务期已满;
5、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表达能力;
6、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7日后出生)。
二、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个人简历及信息表;
3、近年受表彰证书、发表的主要作品;
4、个人现实表现证明。
三、报名地点和时间
信义大道县检察院办公楼三楼政治处。即日起报名,截止2015年12月15日。联系电话:13568496788
四、考试和考察
实行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择优确定正式调入人选。
五、调动
一经选用,由县委组织部直接出文调动。
原标题:关于遴选平昌县人民检察院事业人员的公告
201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