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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河南新乡长垣县纪监委选调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20人公告

长垣县人民政府 2019-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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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9河南新乡市长垣县纪委监委选调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20人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公务员遴选考试。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河南遴选考试信息,中公遴选考试网提供了河南遴选招考公告河南遴选考试通知等内容,祝大家考试顺利!


为深入推进我县监察体制改革,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市纪委组建纪检监察检举举报平台的要求和《关于全面落实县纪委向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结合工作实际,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5名公务员和20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选调原则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

二、选调计划

根据人员编制、职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县纪委监委机关面向全县党政机关和全供事业单位公开选调5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20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名从事纪检监察检举举报平台工作,15名从事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

三、选调资格和条件

(一)选调的工作人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敢于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任劳任怨,办事认真;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报考公务员岗位须具有公务员身份;报考事业干部岗位须是全供事业在编人员(不含教师、医护人员);

5.年龄38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6.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

7.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长期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或具有助理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助理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之一的,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有关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

4.按照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未满国家规定服务期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

四、实施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16日至20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

2.报名地点:民生服务中心5号楼2楼

联系电话:15103733177

3.报名办法及要求: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材料:

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上打印的认证报告)、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以上资料需要提供原件和2份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如实填写并现场提交《报名表》(贴照片)一式两份。

(3)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交单色背景、正面、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4张。

4.报名结束后,拟选调总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发现与选调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或选调资格,并通报其单位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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