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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深圳市龙岗区委(府)办决定面向全市(不含驻深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选调具体职位见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委办(区府办、直属机关工委)公开选调公务员岗位表》。
二、选调条件
(一)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含参公单位)综合管理类科员,以及符合转任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资格条件的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历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二)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9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三)身体健康;
(四)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上进心强,工作踏实肯干,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六)符合所在单位规定的调出条件,并经所在单位同意;
(七)符合任职回避制度有关规定。
(八)资格条件时间均截止至2015年11月3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受党纪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现场报名,报名者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名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报名的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1)《深圳市龙岗区委办(区府办、直属机关工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见本公告附件2);(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3)现任职务任职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4)证明本人符合职位资格规定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名起止时间:2015年12月14日-12月18日9:00-12:00,14:00-18:00(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龙岗区龙翔大道8033号区政府大楼1215室。联系人:孙伟雄,联系电话:0755-28909212。
2.资格初审。经初审符合条件的,深圳市龙岗区委办(区府办、直属机关工委)通知参加考试。考生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畅通。
(二)统一考试和考察
1.笔试
全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笔试为综合能力写作,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根据职位招考名额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笔试合格人数少于招考名额的3倍(含3倍),则该职位所有笔试合格的考生均列为入围面试人选。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分数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以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根据总成绩分数高低排序,按职位最终聘用名额的2倍确定拟考察人选。
3.考察
由深圳市龙岗区委办(区府办、直属机关工委)进行考察,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决定拟调人选。
(三)办理调动手续
获准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并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上公布选调结果。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龙岗区委办(区府办、直属机关工委)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委办(区府办、直属机关工委)公开选调公务员岗位表
2.深圳市龙岗区委办(区府办、直属机关工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龙岗区委办(区府办、直属机关工委)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