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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房屋征收工作,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教育、卫生系统除外)选调7名工作人员调入上饶县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工作,为保证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实用、能立即进入角色原则,严格选调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本次选调工作顺利进行。
二、选调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纪守法、品德端正,作风正派。
3、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4、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且具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男性,年龄40周岁以下,工作年限及年龄计算到报名截止日为止(2015年12月5日)。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不予报名。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选调公告分别在上饶县政府网站、上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饶县电视台、各镇(乡、街道)等同时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5日-2015年12月5日。
2、报名地点:上饶县房管局办公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表
4、报名要求:报名者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现单位出具的本人身份及工作年限证明,提交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6张。
5、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编办、房管局负责。
(三)面试及考核
面试及考核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吴云飞同志任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县长徐明福同志任副组长,县人社局、编办、财政局、监察局、房管局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试小组对报名者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相关人员进行。
(四)公示
经面试和考核,综合成绩优秀的选调对象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试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选调人员,在县房屋征收办试用半年,试用期间编制、工资关系在原单位,生活待遇由原单位发放。
(六)正式调动
各试用人员试用期满通过业务考试及工作实践评价合格者,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
四、本选调方案由县人力资源保障局、县房管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上饶县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选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上饶县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