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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15朝阳市凤凰山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遴选2人公告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5-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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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市政府同意,决定组织实施朝阳市凤凰山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及人数

  遴选单位:朝阳市凤凰山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遴选计划2人。遴选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的范围和对象

  报考人员须为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工作人员(不含工勤身份及工勤身份聘为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即1979年11月28日(含)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的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74年11月28日(含)以后出生)。

  4.具有3年(含试用期)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3年(含试用期)以上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经历。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经历可作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符合拟报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年龄、工作经历、任现职务和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8日。报考人员调转、历任职务晋升必须符合《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法规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试用期内的。包括新录(聘)用试用期未满的,新担任副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受聘八级以上领导管理岗位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4.未满规定服务年限或对调转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任期未满3年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实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请报考人员于2015年11月28日至29日到朝阳市人力资源市场(地址:朝阳大街四段51号,珠江广场机场路方向南行200米)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报名与资格初审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遴选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认真阅读公告后,自行填写并打印《准考证》(一式一份)、《报名登记表表》一式二份。报考人员报名需征得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在《报名登记表》相关栏目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报考人员按岗位资格条件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有关证明原件及全部证件的复印件,近期同版免冠一寸彩色正面照片3张(粘贴至报名登记表及准考证上)。

  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携带相关材料至相应窗口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持审核人签字的《报名登记表》、《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准考证核准处核对信息并加盖公章。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除照片、签字以外,其他个人信息均在计算机上填写并打印,手填无效。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每个岗位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3。遴选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由资格审查部门及时通知报考人员。报考已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遴选条件的岗位。

  报考人员在遴选期间〔报名、资格审查(初审)、笔试、资格审查(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遴选单位、资格审查部门、考试机构及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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