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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5德昌县考调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党校人员5名公告

德昌县人民政府 201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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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关于2015年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人员的公告》要求,现将公开考调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党校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及名额

  1.县委党员教育中心工作人员1名(参公)。

  2.县委党员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名(参公)。

  3.县委党校工作人员2名(事业)。

  二、考调对象、条件和报名事宜

  见《关于2015年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人员的公告》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卷面分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公示。笔试成绩在德昌党建网站和县四大班子办公区公示。

  (二)面试

  1.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人员确定。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考调名额的3倍,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三)总成绩公示

  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德昌党建网站和县四大班子办公区公示。

  四、试用

  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多于考调名额1名差额确定试用人员,确定的试用人员在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党校试用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

  五、公示

  试用期满后根据试用人员在试用期间的工作表现,由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考调人员公示名单,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未确定为正式考调人员,试用期满后回原单位工作

  六、调动

  公示期满后根据公示结果,由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正式考调人员,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在原单位任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保留原职级待遇。

  七、考调纪律要求

  1.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考试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2.有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考调工作纪律,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选拔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本次考调工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考调工作咨询电话:0834-5201766 监督电话:0834-5202876。

  原标题:中共德昌县委组织部关于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党校工作人员的公告

  中共德昌县委组织部

  201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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