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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2015黄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遴选6人公告

黄石人事考试院 2015-11-04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根据我委工作需要及《黄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决定在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6名,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市发改委工作人员(科员)6名

  二、遴选范围及对象

  本次公开遴选面向全市市直单位、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及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已登记备案的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和选调生)。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2、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文字写作、综合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不超过33周岁(1982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6周岁(1979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5、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年限时间计算至2015年10月30日;

  6、历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及以上等次;

  7、身心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条件

  公开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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