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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江西新余分宜县纪委监委面向县内选调派驻机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1人公告

分宜县人民政府网 2019-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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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9江西新余分宜县纪委监委面向县内公开选调派驻机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公务员遴选考试。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江西遴选考试信息,中公遴选考试网提供了江西遴选招考公告江西遴选考试通知等内容,祝大家考试顺利!


因工作需要,经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县纪委监委面向县内公开选调派驻机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本次为选调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编制纳入县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中心专项管理,计划选调名额11人。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及乡(镇、街道、园区)在编在岗的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科级以下(不含科级)具备干部身份的工作人员(学校、医院工作人员除外)。

(二)选调资格条件

参加选调人员除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政治过硬、品行端正,实绩突出、勤政廉洁,办公自动化技能熟练,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2.学历及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含5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

4.近三年(2016-2018)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7.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影响期的,或党纪政务处分已过影响期,但属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类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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