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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9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选调2人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公务员遴选考试。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湖南遴选考试信息,中公遴选考试网提供了湖南遴选招考公告和湖南遴选考试通知等内容,祝大家考试顺利!
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省教科院)是湖南省教育厅直属副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的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选调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教育厅的指导监督下,由省教科院负责实施。省教科院成立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院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具体负责选调有关事宜。省教科院纪委全程监督。
二、选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四)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
三、选调岗位计划
此次选调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四、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中具备公务员(参公)身份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人员及事业单位工勤岗人员除外。
(二)选调条件。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7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6.符合选调岗位所规定的专业、技能和身体等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7.5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相关经历计算截至2019年5月31日;
8.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
9.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